于是,这一天,连带此前的清明,此后的十月初一(送寒衣的日子),成为乡俗中一年三次祭祖的日子。在外游子,无论贫富贵贱,工作或是远嫁,倘能赶回来,定要赶回来的——于自己而言慎终追远,于乡民而言,衡量你是否忘祖背宗。
但一般仅限于子辈,父母当家不在了,你才须回去。
儿子说:“这不爷爷奶奶活得好好的吗?”
我说:“可爷爷奶奶的父母都死去了。我回,是给他们做司机;你回,是跟我回家玩儿,顺便给祖宗磕个头,让他们在那个世界保佑你。”
儿子若有所悟。
先把母亲送回她娘家地儿,我们爷孙三人一道回老家。
照例先到二伯家。
起先,我们总觉得先去大伯家好些,因为论关系,我们更亲密些。
但二伯家住村口,是进村的必经之地,绕过去直奔大伯家,有厚此薄彼之嫌。都是弟兄,何必明显分出亲疏?在我年纪小家里还没买车子的时候,父亲是骑自行车回家,昭然显然,沿路会有乡民和你打招呼。
即使后来车厢能把人隐在里面,仍怕人说道,慢慢成了规矩、习惯。
父亲兄弟三人关系颇为复杂。我爷爷娶了丧偶的奶奶,成为大伯的继父。婚后,奶奶多年没有生养,爷爷从一个表亲家抱回二伯做养子。这样,大伯仍随自己的亲生父亲姓吴,二伯随爷爷姓钱。谁想多年之后,奶奶给爷爷生出了亲生子,这就是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