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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犁留下的作品中,写于1950年1月的《秋千》似乎很少有人注意。他写的是农村工作组负责划成分的过程里,一个叫大绢的女孩子,她本来是跟一群贫下中农的姑娘共同成长的,小说里特别有意味地写到她们一起到集上卖线,要求买方要么照单全收要么一份别买,卖出好价钱后,她们买一色的红布做棉裤,“好像穿制服一样”,在上冬学时,她们挤坐到一条长板凳上,“使得那条板凳不得安闲,一会儿翘起这头,一会儿翘起那头,她们却哧哧地笑。”
但是,大绢却突然遭遇到了生命中的重大危机。有一个男青年刘二壮,并非出于私愤,而是根据当时公布的划分阶级成分的切割线,向工作组告发,指称大绢的爷爷曾开买卖,雇工剥削。那时政策的切割刀锋,从时间段上规定在“事变前三年到六年”,就是说,倘若在1931年至1937年间,大绢家有那种情况,她家的成分就要划为富农或地主,她也就成了阶级敌人的后代。听到揭发的工作组李同志,觉得坐在她面前的大绢立刻发生了变化:“好像有两盏灯刹地熄灭了,好像在天空流走了两颗星星”,大绢“连头发根都涨红了”。几天后李同志再见到大绢,“好像比平时矮了一头,浑身满脸要哭的样子”。其实,就算大绢的爷爷剥削过人,大绢也应无罪。但是,在那样的时空里,一个小生命的悲欢,就深重地系于他或她家里长辈的成分,他或她若家里成分不好,则构成其不可逭逃的“原罪”,必定备尝歧视艰辛,若苟活下来,要等至1978年后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才能终于被赦免,小说里的大绢到1980年的时候,应该是四十五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