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没有君道(君道代表的是伦理秩序和法律规范)的社会,人们失去了道德和法制的约束,完全依仗自然能力争夺相残,而这种争夺相残将导致“以尽其类”,即“把自己和社会消灭”。为了避免“以尽其类”的结局,保证人类群体的生存、发展,必须设立君王及其一整套社会政治制度,“圣人深见此患也,故为天下长虑,莫如置天子也;为一国长虑,莫如置君也”。自古以来,国家兴亡更替无数,而“君道”则一脉相承,正因为它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公共利益,“自上世以来,天下亡国多矣,而君道不废者,天下之利也”[90]。
《吕氏春秋》作者强调君道乃天下之利,意在表明,在君王与天下的关系上,天下百姓是“君道”维护的价值目标,而君权王位,则是维护天下百姓利益的手段,“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长非以阿官长也。德衰世乱,然后天子利天下,国君利国,官长利官,此国所以递兴递废也,乱难之所以时作也”[91]。就是说,社会群体设立君王、天子、官长之权位不是为了君王、天子、官长的个人私利。但在衰乱之世,天子以天下为己之利,国君以一国为己利,官长以官职为己利,这正是国家不断陷入动乱灾难的原因。在《吕氏春秋》看来,王朝的兴废表明,具体的君王是可以废黜的,而君道则不能废弃,所谓君道就是务在利民而勿以自利。[92]这是因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93]。由此可见,《吕氏春秋》的政治起源观不仅具有浓厚的功利主义和经验主义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民本意识。在秦国君利至上的政治传统下提出和论述这一思想是非常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