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哪些内容与问题
《教育规划纲要》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作为了今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以期建构一个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政事分开就是要将政务与事务分开;责权明确就是要把中央与地方的权力、政府与学校以及社会之间的权力划分清楚;统筹协调就是要合理定位各级政府的教育职责,并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教育的职能,使得教育事业能够健康、持续与协调地发展;规范有序就是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依法行政、科学治理,保证教育系统能够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
具体来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的内容与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权力配置问题
权力配置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集权模式,即把权力主要配给上层决策机构的模式。另外一种是分权模式,即把权力在不同组织层次间进行有效配给的模式。集权与分权并不是一个抽象的、静态的概念,而应该是一个具体的、动态的行为过程。亦即说,权力的配给必须要考虑任务、对象及其赖以依存环境的性质与特点,否则,抽象地谈论集权与分权是否合理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权力的有效配给应以任务的性质、责任大小及其有效性达成为标准,而不应该以组织层级为依凭。在对权力进行配置过程中必须要首先考虑怎样配置更为合理与有效的问题,而不应该首先考虑把权力配给谁的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目标达成的需求,确定了今后权力配给的基本方向,即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